陈干青
陈干青(1891—1953),又名陈恒,字耀烈,上海崇明人,1911年清末邮传部高等商船学堂学生。
陈干青于1914年毕业于吴淞商船学校。当时我国航海主权受英国人控制,远洋轮的船长、大副、二副及轮机长等要职都由外国人把持,陈干青愤归故乡开店经营南货。次年,欧战激烈,外籍船员纷纷回国参战,陈干青遂任华商升安轮三副。后又调任肇兴、升利等轮二副、大副,航行于沿海各港及越南、菲律宾、日本、苏联等地,在航海界崭露头角。1921年,陈干青以精湛的业务知识冲破把持海关的外国人的阻拦,任升利轮船长,成为中国第一个外洋轮的船长,结束了由外国人垄断外洋轮船长职务的局面。
1924年,陈干青升任肇兴轮船公司总船长,掌船30余艘。这是首次由中国人任总船长。任职期间,陈干青积极引荐中国驾驶员。1926年,陈干青筹建中国商船驾驶员联合会,并当选为会长。该会以团结中国驾驶员,提高其素质,维护其利益,进一步挽回航权为宗旨。1928年,陈干青被推举为中国商船驾驶员总会会长。同时筹创肇泰水火保险公司,任经理。 1929年9月,陈干青由中国总商会推举,作为中国代表出席专门讨论国际海事问题的第十三届国际劳工大会,提交“欲改善海员之待遇,会员国必须先要互相尊重彼此领海、内河的航海主权”的提案,呼吁凡在中国享有领海及内河航行权,而于中国航业有碍者,即行改正。提案虽未被受理,但起到了揭露、抗议帝国主义侵犯我国航权的作用。1932年,陈干青提议首创中国海上意外保险公司,以保障船员利益,并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。1933年,陈干青被推举为上海港船舶碰撞处理委员会委员,各国委陈干青为中国口岸代理。1934年,陈干青当选为中国引水管理委员会委员,1935年又任上海引水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。他录用中国人为引水员,打破了洋人对港口引水员一职的垄断。抗战期间,陈干青坚持民族气节,毅然辞职,并拒绝汪伪交通部以厚酬邀他出任航政司长的聘请。他说:“人生上寿,不过百年,与其富贵而遗臭,不如清贫而流芳。”抗战胜利后,陈干青复致力航海事业,任上海市轮船业公会理事、上海港船舶碰撞处理委员会委员等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陈干青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海损顾问、上海港务管理局船舶碰撞委员会委员。他还承接共同海损理算、船舶检验和船舶估价的业务。1953年9月,陈干青因患心血管疾病逝于上海华山医院,享年62岁。遗体下葬杭州西湖边。陈干青故居“思蓼山庄”位于崇明县港西镇团结村。